第一百一十章 入乡随俗(2/3)
作品:《星际强兵》
虽然杨家早已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杨屹所知,在他参军前,爷爷一直靠变卖家产渡日。 早餐不算丰盛,不过也不是很糟糕。 饭后,杨屹带着林凤四处转了一圈。 别墅很大,前院占地数百平方米,后花园更是前院的两倍。只可惜,因为没人照料,种植的花草早已枯萎。一路下来,林凤也是暗自心惊。花草会枯萎,但是那些用名贵石料铺成的小径,雕工精美的护栏,以及亭台楼阁却完整的保存了下来。看得出,鼎盛时期的杨家不但富有,还很有品味。 只是花无百日红,人无百日好。 远的不说,在第纪元的千年里,落衰败的大家族数不胜数。即便是现在如日天的几个大家族,追远也就追溯到千年前的第次格林尼治战争,而兴旺强盛数千年的家族简直是凤毛麟角。 其实,在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之后,人类联邦的每一个人都是某个曾经辉煌一时的大家族的后代。拿林凤来说,虽然现在的林家由其祖父林啸廷一手打造,但是往前追溯,林家的先祖是人类联邦的先驱,也就是从“灭世灾难”逃离银河系,最先来到南阿尔法星系的人类幸存者之一。 至于杨家衰落的原因,林凤并不感兴趣。 也没必要搞清楚,盛极必衰是谁也无法改变的规律。任何一个大家族在鼎盛之后,都会走下坡路。区别只是,一些大家族能够兴,一些大家族能够勉强维系数代,一些大家族会很快消亡。 不管怎么说,杨家没有消亡,杨屹的出现更是带来了兴的希望。 等两人回到别墅里面,杨承志已经醒来,正在餐厅里吃早饭。 “老家伙,挺懂得享受嘛。” 早饭是杨屹做的,只是杨承志在乎的是林凤买来的那几瓶酒。大清早就喝上两杯,被杨承志当成是人生快事。 “小东西,不错嘛,还有点孝心。”说着,杨承志给杨屹倒上了一杯。 “这是小凤孝敬您老人家的。” “是吗?”杨承志呵呵一笑,朝林凤点了点头。与之前相比,他的态度和蔼许多,有了长辈的样子。 林凤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说吧,回来有什么事?”杨承志没有绕弯子,也是那种直来直去的性格。 杨屹暗自叹了口气,说道:“也没什么事情,只是回来看看。虽然你老人家顽强的生命力足以跟蟑螂媲美,但是没人陪伴未免会孤单寂寞。说实话,你该找个老伴一起过日子,也好有人管足。” “得,我的事,还轮不到你来操心。” “不让我操心,你就少喝点。”说着,杨屹夺走了杨承志手上的酒杯。 “小东西,你胆子大了,竟然敢抢我的酒。” “老家伙,半年不管你,连我都不怕了?” …… 爷孙俩说着就动起手来,不是打架,而是抢酒瓶与酒杯。因为之前已经有所认识,所以林凤也见怪不惊。只是,林凤看了出来,杨承志手上的动作并不慢。虽然杨屹没发力,但是做为战兵,杨屹的反应本来就比常人快得多。一番争夺下来,杨屹只是勉强占了优势,没让杨承志夺走酒瓶。 难道说,杨承志也是战兵? 林凤暗自吃惊,也在留心观察。虽然看不透杨承志,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杨承志没有原能转换器。 如果他不是战兵,反应怎么会如此迅速? “行,你杏骨头硬了,对你爷爷都是如此不尊。” “老家伙,这是为你好。” 杨承志翻了下白眼,说道:“好不好,我自己清楚。算了,我老了,比不了你们这些年轻人。” 杨屹苦笑着摇了曳,把酒瓶放到了桌子上。 “说吧,这次回来要几天?别说不走了,我辛苦了十八年,终于把你拉扯成人,安逸日子还没过够呢。” “等下就走。” 杨承志微微一愣,说道:“不多几天,有急事?” 杨屹点了点头,说道:“其实,我这次回来,是为了几件事情。” 见杨屹神色严肃,杨承志的眉头跳了几下,随即对林凤说道:“这位是……” “林凤,我们的大队长,现在是我的女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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