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伊人有情(一)(1/2)
作品:《覆魔记》杭州兴顺绸庄的绸缎名闻天下。
兴顺绸庄生产一种朱丽绸,更是绸缎中的珍品,不知有多少富家女子为能拥有一块朱丽绸而费尽心思。
但钱多也未必就能买到朱丽绸。
因为兴顺绸庄的朱丽绸是贡品,除了进贡皇家外,所剩已很少。
所以,朱丽绸的价值,已超出了它本身的商品属性。
滕讯睁开眼,他的身上便盖着一床朱丽绸面的锦被。不仅如此,他的四周还挂着朱丽绸的幕屏。
幕屏在轻微晃动,锦被在轻微晃动。
滕讯立刻明白,自己在一辆马车上。
马车并不是先前的那一辆,它比那一辆更华贵,车厢里,还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气。
荷的香气。
这份香气,使这朱丽绸装饰的车厢华丽得非常自然。似乎这里的主人,本就该用朱丽绸,本就是最高贵的。
滕讯的头仍然晕沉沉的,他在想自己如何会躺在这里。
他只记得自己的刀最后割裂了三个人的咽喉,然后,后背一麻便失去了知觉。
他的背当时抵在车厢门上。
车厢里只有傅红云和慕容雨枫。
难道是她们对自己施加暗算,或者是她们中的一个?她们现在又在什么地方?
滕讯发觉自己脑袋大了三倍。他怎么也想不通那样两个女孩如何会暗算自己。
荷的幽香更浓,滕讯又开始昏睡。
他再醒时,已是夜了。车厢一侧,点着两根儿臂粗的红烛。
他的头已不再晕,反而感觉精神还挺好,他想动时,才发觉全身居然一点力气都没有,连动一下都不行。
他的心开始往下沉。
他不知道自己落在了什么人手中,也不知道这辆马车将载他到何处。无情浪子的刀下,不知曾毙过多少江湖宵小,想要他命的人,比他杀的人还要多。
死,他并不怕,只怕自己死得不明不白。
他还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做。
他还有很多心愿未了。自己的事情可以抛开,但父母的仇却不能不报。他在江湖中漂泊了许多年,却仍然得不到天魔的消息。
天魔是他的仇人,也是梅林隐士江湖人物谱中十大邪魔第一位。
他已记不清父母是什么模样了,更不会知道天魔怎样杀死了父母。自从记事起,他就生活在一个荒凉的小岛上。
小岛上总是飞翔着成群的猫头鹰。
每到夜晚,整个小岛都被猫头鹰统治,那凄厉瘆人的叫声,多少次将他从恶梦中惊醒,他蜷缩着身子,直到天明。
小岛上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老婆婆。
后来他出道江湖,才知道那老婆婆叫鹰岛野神。
记忆中,他从没见过老婆婆笑。老婆婆的年龄已经很大了,花白的头发,一张脸疙疙瘩瘩。看着她,滕讯会想起每夜让他不能安睡的猫头鹰。
猫头鹰仅仅让他害怕,老婆婆却严厉地折磨他。
他练武不怕吃苦,但练完功后,老婆婆还会丢给他一把刀,让他到后岛去砍树。
后岛有一片茂密的树林,不知已有多少年了,每棵树都像人的腰一样粗。刀不是好刀,砍几下后便会缺口,但他仍然得拿这把刀不停地砍,砍不完老婆婆规定的数目,就没有饭吃。
每天傍晚,老婆婆还会把他关在一间小小的木房子里。
木房子里空空荡荡,除了他,里面就只有猫头鹰。
他必须杀了猫头鹰才能离开这里。
小岛上的猫头鹰非常凶猛,那弯弯的铁嘴常啄得他浑身是血,他咬着牙忍着,心中只想着一点:杀了它们才能有饭吃,有饭吃才不会死去。
那时候,生存对于他,就是那么残酷苛刻的挑战。
到了十四岁时,他的心中就只有仇恨了。
他以为仇恨便是这世上唯一的感情,他仇视小岛,仇视老婆婆,仇视这世上的一切。
终于有一天,他砍完了岛上所有的树。
当他最后一次从小木屋里出来,小木屋的地上整整死了一百只猫头鹰。
老婆婆更老了,到最后连生活都不能自理。
他照顾她。虽然他心里对她非常厌恶,但毕竟,是她让自己活了下来,并且拥有了一身好武功。
老婆婆在弥留之际告诉他,他一定要杀了天魔。
因为天魔杀害了他的父母。
父母的概念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但人类的天性让他坚定地接过了老婆婆递给他的刀。
青色的刀。
安葬了老婆婆,他回到了中原,开始在江湖中流浪,寻找天魔。天魔没有找到,他却为自己闯下了无情浪子的名号。
因为他的血液中流淌着仇恨。
这世界没有给过他一点温暖,在茫茫人群中他都不认识一个人。一个孤独的少年,就这样带着他的刀,他的仇恨,在江湖中漂泊。
他看到了那么多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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