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特许专营(一)(2/2)

作品:《我欲扬明

易,后因其寇犯国门,大同马市关闭。其后宪宗成化年间、孝宗弘治年间及武宗正德年间,在各处边地开过短期马市。但都是官市,至于民市,倒是未曾有过,故此货殖几何,臣也不得而知。”

皇上尽管还没有表态可与不可,但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严嵩觉得有了一些底气,便又进一步说,从明朝与蒙古诸部多年贸易交往来看,无论朝贡,还是官营马市,都无法满足蒙人各部民众日用之需,汉蒙两族边民就在封锁的边境上私相贸易。即便在是在双方对峙,战争不断的时候,这种零散而又充满危险、且不容于官府的黑市交易也未曾断绝。交易范围也远远超过官市,蒙人可以用马,也可用牛、羊、骡、驴、皮张、毡毯、盐、木材等物换取明朝的布、绢、丝、缎、农具、铁锅、纸张、医药、粮食等物,交易额虽无定数,但想必一定也超过了一年一次或两次的官市。

朱厚?想了想,说:“依朕看来,朝贡贸易以及官营马市并非等价交换。我大明与蒙元各部贸易通商向来少取多予,薄来厚往,以示羁糜之意,但蒙古各部酋首却不能体念天朝上国怀柔优抚之恩,竟认为是收取贡赋,贪欲无壑,稍有不满便寻衅滋事,降而复叛,使各边地田不得耕,民不得息,九边诸军疲于奔命。你方才提到英宗正统年间故事,朕记得英宗先帝《实录》所载,每年都有大批蒙古各部人等涌入内地,以马匹入贡。朝廷均给以优礼赐宴,提供食宿粮秣并大量赏赐。按惯例,瓦刺贡使不得超过五十人,但其贪图爵赏,逐年增加,朝廷多次下敕令予以限制也未有结果。此外,各部来使不但往来多行杀掠扰民,串通一气邀索内地珍重难得之物,更刺探我朝军情,长此以往,朝廷已有不堪重负之感。正统十四年春,瓦刺贡使多达两千人,却还是贪心不足,竟冒称有三千人。英宗先帝震怒,着礼部核查贡使人数,据实给赏,并削其马价,瓦刺便以此滋事,大举兴师入寇,终酿成‘土木之变’之祸!看来,朝廷糜费巨万财物准其朝贡并开立马市,也未必就能收得羁縻抚远之功。”

“皇上圣明!”严嵩说:“依臣之愚见,朝贡及官市非独不能收取羁縻抚远之功,于国朝财政也是一大弊端。臣查过前朝旧档,依正德五年之例,得胜堡、新平堡、张家口、水泉营四处马市贸易,朝廷核定马价为上等马每匹十二两,中等马每匹十两,下等马每匹八两,共易马七千八百七十四匹,另有若干牛羊、毛皮等物,所值不过二十万两;给付蒙古诸部马价及赏赐上等丝绸二万匹、中等丝绸二万匹,下等棉帛五万匹,粮米粟豆十万石,另有银三万两、其他物品数不胜数,共计合银近五十万两,远愈我朝所得。另据当年边地军镇奏报,斯时蒙古恰逢天旱,粮食奇缺,边民一石杂粮即可自蒙人手中换得良马一匹或健牛一头并羊两口,如此算来,我朝损失更是难以计数。”

朱厚?原本也知道,明朝一向以“天朝上国”自居,无论朝贡贸易还是官营互市,都是打肿脸充胖子地少取多予,薄来厚往,不但无法从对外贸易中赚取利润,反而要赔上大量的银子。因此,乍一听晋商贺兰石奏请开民市,由他专营,国家不用承担任何贸易风险,却可以收取10的关税和30的利润,又何乐而不为呢?但听严嵩大致为他算了这笔账之后,他又舍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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