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29习性守则(1/3)
作品:《[进击的巨人]对立守则》弗伦伦斯偶尔也觉得,当宪兵的日子真心挺难熬的。
回溯起来,还要从狂欢节的当天说起。对于后辈的热情,他报以十二分的理解,看到那小伙子因为巡逻排班和女友约会冲突而感到困扰时,向来不以乐于助人自居的弗洛伦斯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竟然就随口答应了和他换班。
果然,慢悠悠套完立体机动再晃过去看分区的时候,弗洛伦斯想,他还是挺怀念曾经有人约会的日子吧。因为觉得那时候感觉着实不错,才会趁着一点酒劲拍上正被点小感情折磨得抓耳挠腮的后辈,大义凛然道:“好好享受青春吧,少年。”
顺着对应编号找过去,地图上标识的范围是和主干大街相去甚远的偏僻地带。弗洛伦斯心中理解那后辈为什么会对排班感到痛苦――因为接近地下街的三不管地带根本连“边巡逻边把妹”的机会都没给,一边也苦笑自己还真是被过去栓死一辈子的命。
有些地方,对于不能把生活支持太好的人来说,总是不能不熟。
而下城区对弗洛伦斯而言就是这样的地方。
那要追溯起来得十多年前。弗洛伦斯听说自己是824年出生的,因为据现在大概已经和大地融为一体的神父说,他是那时候出现在教会门口的。那个把三座墙当神看的老头直到一睡不醒前都始终是一副似乎只剩骨架的干瘪样子,他用永远都起着死皮的嘴唇一遍一遍颤抖着说“你刚到我这时被包在一件衣服里面,就像个脏兮兮的小南瓜”,似乎只要弗洛伦斯不承认自己是那葫芦科的植物就没完。一直到836年,或许更早一点,但差不多就是那时,再也没力气带着腹部不大的水肿走动的老神父即将阖眼,这时候才透露出“南瓜”以外的另一个细节――“当年包着你的是宪兵团的制服,所以你可以信赖他们”。
当时弗洛伦斯是真信了,所以才会有后来的,让他把836年记得历久弥新的事情。
但谁又能想到呢?有朝一日他真会变成一个宪兵,继而理解一个弃婴联系上一件宪兵团外套是多容易的事;又有朝一日,当年捉襟见肘的城墙信仰还真会变成全民文化热潮……
反正一辈子也没碰过女人的他可怜的老神父是想不到了。
走在下城区略显空旷的道路上,弗洛伦斯忽然想起这件事,笑着摇了摇头。他推测那在他记忆中无所不知老头恐怕还真猜到了不少不可避免的必然展开,只是,他情愿那老头是不知道。
这回忆真说不上是什么好的预兆,他想,也估摸着这大部分人都在欢度的日子对他自己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果真,是节庆吧。一种既视感猛然袭来,弗洛伦斯想起多年前的不太具体,只是照片一样零落在目的日子。无论下城区,乃至这个王城现在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当初,定然也是一种激动人心的存在吧。
弗洛伦斯是在下城区长大的,眼睛看着城墙也看着别人打架,耳朵听着自我催眠一般的信仰也听着粘腻的哭泣与呻吟。那个年代里的教会和未遭突破的城墙一样,除了真正打心眼里敬畏的人,对大多数碌碌无为的生命而言存在感着实卑微。这就造成了弗洛伦斯很多时候得靠自己用拳头抢东西,却还要回去听“你应该爱他们”的悲惨境遇。
到837年他成为训练兵的时候,弗洛伦斯才开始想那句话说不定真是对的。虽然一定程度上更接近“你应该爱它们”,就像包容一切好与不好的墙壁,足够强大也足够不负责。
但如果不是那寒酸小教会洗脑一样给他硬灌了普度众生的慈悲心,按弗洛伦斯后来的分析,自己绝没有天赋把下城区记成个好地方。
那里的宪兵团根本不管事,哦,不管事还好了,他们难得有心情的时候几乎都是为虎作伥欺人太甚。而在没有宪兵团的美好日子里,他们就靠比较原始的方式获得自己的生存所需,是的,“他们”,每一个人,谁都逃不过。啊,至于后来他会成为全宪兵团对利威尔最敬而远之的人之一,和那段经历不无关系。
但不得不说,也许正是被生生教出来的信仰心起了作用,偶尔的时候,弗洛伦斯还是觉得下城区有不少值得铭记的东西,比如也会觉得一起出生入死的家伙当真是伙伴,觉得第一次到手的肉类是天底下最棒的东西……纵使关于“生活”的一切在后来的时光里被悉数消磨殆尽,也还有一件事是刻骨铭心的。
843年,祭典第一天,弗洛伦斯看到旁边巷子转出的人影。少女苍金色的头发就像每个晴朗日子都如约而至的太阳,一时让人觉得什么时间都无所谓了。
真够丢人,弗洛伦斯想,该从836还是840算起?几年了,他居然还真他妈没忘掉。
而看起来有些匆忙的少女也表现出了同样的意外之色,她的手盯住轮毂,半晌才想起来问:“为什么你在这?”
弗洛伦斯摊手无奈答:“和后辈换的班,这地方不适合边工作还边谈恋爱,你明白。”他不知道忽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金发少女意味着什么,只是相较几年前,一致的惊诧中唯一的区别就是现在他陈述事实一样告诉她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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