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回 五卅(1/3)

作品:《民国往事

马关条约签订以后日本利用中国的原料和廉价劳工进行经济侵略。其他列强随之跟进,纷纷在中国各口岸设立工厂。日本人仅在上海一地就设有23家纱厂,占全上海纱厂三分之二。日本厂主对待工人非常苛刻,工人每日工作12小时以上,工资每日仅一角五分,还要扣存百分之五储蓄厂中,需至工作满十年方始归还,半途辞工者储蓄金即被没收。

1925年2月,日商内外棉纱厂第八厂推纱间发现一名童工尸首,胸部受重伤十余处,系被纱厂日籍管理员用铁棍殴打死亡,工人们目睹惨状,群情大愤,全体罢工。后经上海总商会出面调停,日厂主答允不打骂工人,同时每两周发放工资一次,工人即恢复工作。

5月间日本各纱厂以男工屡起风潮,竟将男工尽行开除,换为女工,这一来引起22家工厂的大罢工。由上海各团体调停,以改良工人待遇,发还储金为条件恢复工作,不料内外棉纱厂第八厂又开除工人数十名,工人不服,推举代表顾正红等八人向厂主交涉,在交涉中发生争执,日人突开枪击毙顾正红,其余七人受伤,受伤工人向公共租界工部局请求援助,工部局不仅不予以公平处理,反而控以扰乱治安罪名,这一来群情更为愤激。

5月22日上海各团体开会追悼顾正红,上海各大学学生均往参加,路经公共租界时有四人被捕。于是上海学生会开会,决议组织演讲队,出发租界宣传。5月30日学生联合会分派多队在租界内游行讲演,当天下午,一部分学生在南京路被捕,其余学生及群众共千余人,徒手随至捕房门口,要求释放被捕者,英捕头爱伏生竟下令开枪向群众射击,当场死学生四人,重伤30人,租界当局更调集军队,宣布戒严,任意枪击,上海的大学校竟遭封闭,这就是“五卅惨案”。惨案发生后全国震动,北京学生第二天即响应,全国各大都市学生也先后罢课,风起云涌,进行反帝国主义示威运动,民意沸腾。

当夜,中央立即召集会议,决定扩大斗争规模,号召上海人民举行罢工、罢课、罢市,以抗议英帝国主义的大屠杀。在人蔡和森、李立三、等的领导下,31日晚上海有组织的20余万工人成立了上海总工会,并选举李立三为委员长。6月1日,上海全市的总罢工、总罢课和总罢市开始了,其中包括20余万工人的总同盟罢工,5万学生罢课,绝大部分商人参加罢市。

6月7日,由上海总工会、全国学生联合会、上海学生联合会和各马路商界总联合会推举代表,组成“工商学联合委员会”,提出了惩办凶手并赔偿、取消领事裁判权,永远撤出驻沪的英、日海陆军等17项交涉条件。同时运动继续发展和扩大,北京、天津、南京、青岛、杭州、开封、郑州、重庆等全国各大城市和几百个城镇的人民,纷纷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罢市,通电,捐款,表示支援,形成了全国规模的反帝怒潮,并得到国际工人阶级的支援。

6月1日北京外交部向驻京公使团领袖意国公使提出抗议:“为照会事,据报告本年五月三十日上海各大学生因为学生被捕及工人受伤两事,在公共租界捕房门首游行演说,以示抗议。而捕房竟以武力干涉,捕去学生四十余人,登时击毙学生四名,击伤学生六名,已死二名,路人受伤者十七名,已死三名等情。本总长得悉之余,至深骇异,似此不幸之事,应请贵公使特别注意。查该学生等,均系青年子弟,热心爱国,并不携带武器,无论其行为之性质如何,断不能以暴徒待之。乃捕房未曾采取适当方法,和平劝阻,遽用最激手段,实为人道及公理所不容,自应由租界官吏完全负责。为此本总长不得不向贵公使提出最正式之抗议,并声明保留俟查明详情后,再提出相当之要求,并请贵公使将前项情形转达驻京有关系各公使查照,迅饬上海领事团速将被捕之人全行释放,并就地与特派江苏交涉员妥商办理,免再发生此类情事,是所至盼,须至照会者。中华民国外交总长沈瑞麟。中华民国十四年六月一日。”

6月4日公使团复函竟婉拒中国之抗议,认为上海租界当局已很宽大,于是北京外交部于4日再提第二次抗议:“为照会事,上海公共租界枪击华人一案,业经本总长于本月一日向贵公使提出抗议,并请迅饬上海领事团速将被捕之人全行释放,并就地与特派江苏交涉员妥商办理,免再发生此类情事在案。乃续据上海报告,租界捕房于本月一日复枪毙三人,伤十八人,其以前被捕之人,仍未完全释放。又据报告所有伤毙之人,枪弹多从背入,巡捕无一死伤,显系任意轰击,毫无理由各等情。查公共租界官吏出此激烈行为,迫动公愤,致发生商工各界多数罢市罢工之不良效果,似此蔑视人道,自应由租界官吏完全负责。为此本总长不得不再向贵公使提出严重抗议,并请转达驻京有关系各国公使,迅电上海领事团立饬停止枪击,以免再肇惨祸,是为至要,须至照会者。”

6月6日公使团答复仍不着边际,北京外交部再于6月11日提第三次之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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